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違章>

駕駛證扣分本人需要到場嗎?

交通違章 閱讀(1.75W)

駕駛證扣分本人需要到場嗎?

一、駕駛證扣分本人需要到場嗎?

駕駛證扣分本人需要到場。需要攜帶的資料:駕駛人身份證、駕駛人駕駛證、行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違法行為時,可以對違法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影象或者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固定證據,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不得對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進行處罰。

二、交通違章扣分週期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果,一年(即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被記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交納考試費用),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三、如何查詢駕駛證還有多少分

此外,駕駛員可以上當地的公安交警網,進入“資訊查詢”網頁,選擇“駕駛員資訊查詢”有七項,其中有“交通違章查詢、滿分情況查詢”,輸入要查的身份證號碼和駕駛證檔案編號,再輸入姓名,來查詢一下駕駛證扣分情況,從而做好扣分準備。

四、累積記分制度有哪些內容

1、記分週期為12個月,即每年為一個記分週期。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行為予以罰分,在每個記分週期內,將罰分進行累計。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並且駕駛人已經將其違規所處罰款繳清,記分將會被清除。如果沒有繳清罰款,記分會自動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3、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如果罰分總數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經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併發還駕駛證,不合格則繼續參加學習、考試。

4、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不僅重新參加法律法規學習,還要參加駕駛技能學習及考試。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併發還駕駛證,否則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5、記分達到12分,又拒不參加法規學習及考試的,其駕駛證將被停止使用。

因此,由於行政處罰行為的相對性與特定性,駕駛證扣分本人需要到場。同時,駕駛員本人需要攜帶駕駛人的身份證、駕駛人的駕駛證、駕駛人的行駛證等證件材料到場辦理相關的手續。可以通過網路、車管所來查詢駕駛證的扣分情況,駕駛證施行十二分累計扣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