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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法院審判前必須批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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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法院審判前必須批捕嗎

看具體情況定。批准逮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會的,即無逮捕必要,不應逮捕。

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質量標準

第一條


 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和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的逮捕條件,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批准逮捕:(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