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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醫保報銷的情況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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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醫保報銷的情況有什麼?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醫保報銷的情況有什麼?

發生交通事故後,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的醫療費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但有兩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1、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2、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於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後果。交通肇事後,受害人往往處於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於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肇事後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裡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於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危害性很大,可能導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治而落下殘疾。一般來說,事故逃逸方承擔主要乃至全部責任。通常來說,受害人的醫療費醫保是不承擔的,除非是自己承擔全責或者醫療費由第三人支付,卻不能找到第三人的。這樣醫保基金先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