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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肇事逃逸當場死亡會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 閱讀(9.7K)

酒肇事逃逸當場死亡會判多少年?

醉酒肇事逃逸當場死亡會判多少年?

根據醉酒駕駛的表現方式(是否有連續衝撞或在肇事之後仍繼續衝撞的情形),責任程度(被害人是否有過錯),是否有自首等情節,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交通肇事罪。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後逃逸的,構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適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對當事人給予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不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發還扣留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十九條 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需要吊銷當事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已扣留的機動車駕駛證標記吊銷存入交通事故案卷並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由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對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如果負主要或同等責任就會被判刑,賠償問題當然是按照過錯責任原則,根據最高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來確定。

可見,酒駕一直我們杜絕的危險行為,酒駕危害的不僅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更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而且酒駕肇事逃逸導致他人當初死亡的,一旦構成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不只是7年的有期徒刑了,甚至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是死刑。現代社會,喝酒應酬難免,但是我們一定要時刻提醒自己和他人,開車不喝酒,喝酒莫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