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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掛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交通肇事 閱讀(2.64W)

一、 擦掛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擦掛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擦掛肇事逃逸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無證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15天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

1、終生禁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責任加重,將民事案件變為刑事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只承擔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為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根據上述規定,將會推定肇事司機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刑事責任升級,三年以下變三年以上甚至更高

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後逃逸刑期上升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最高可達十五年)。

4、保險公司拒賠,逃逸司機承擔鉅額賠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肇事者逃逸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承保範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是沒有異議的,但超出部分保險公司是否賠償存在爭議。所以,逃逸司機將面臨高額賠償。

肇事逃逸行為的認定是由交警部門根據事故現場勘察結果確定的,相關情況需要結合實際的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責任的認定上,還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處理,特別是造成了人員死亡的,還可以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