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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肇事超速逃逸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 閱讀(2.12W)

車輛肇事超速逃逸的處罰,要根據實際的具體情況而定。

車輛肇事超速逃逸怎麼處罰?

一、肇事逃逸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12分。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6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超速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於超速扣分標準如下: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9分。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4、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6分。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3分。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記3分。

7、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記1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因此,對於肇事超速逃逸的,要結合具體情況來予以處罰,一般情況下,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的,處罰就是扣分、罰款、吊銷駕證、行政拘留等。若構成犯罪了,則不僅要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