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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肇事逃逸處罰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94W)

一、車輛肇事逃逸處罰標準是什麼?

車輛肇事逃逸處罰標準是什麼

1、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肇事逃逸的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第一種,當事人明明知道已經發生交通事故了,還逃離了現場,無論是開車逃走還是將車輛丟棄之後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

第二種,發生了事故,但是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犯錯,不是責任方,於是開車離開現場;

第三種,當事人可能是酒駕或者沒有駕駛證件等,待警方到達後,不聽從指揮,擅自棄車離開現場;

第四種,雖然當事人把撞傷的人送到了醫院,但是沒有報案,並且沒有特殊原因就離開了醫院;

第五種,雖然肇事者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但是卻沒有留下自己的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存在逃避責任的嫌疑;

第六種,當事人在接收警方調查時逃離;

第七種,已有證明可以表明當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當事人還是離開了現場並且也不承認發生了事故;

第八種,沒有賠償相應的費用,或者是未能就賠償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留下了假的聯絡方式,而且未經同意強行離開事故現場。

由此可見,肇事逃逸的處罰分成兩種,一是行政處罰,還有一種就是刑事處罰,具體承擔哪種法律責任取決於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如果是輕微交通事故,不會因為駕駛員逃逸而上升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