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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交通肇事 閱讀(1.97W)

一、酒後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酒後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1、違法嫌疑人到案後,警察詢問,製作詢問筆錄。

2、調查事實,搜查證據。

3、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節重的,拘留。

4、處罰前告知處罰內容。

5 、作出處罰決定,送達處罰決定並通知家屬。

6、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可申請聽證。對拘留不服申請複議或起訴的,可申請暫緩執行

7、不符合暫緩執行條件的,送拘留所執行。

二、酒後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1.根據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後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者的刑罰幅度是完全不同的。為了進一步規範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的從寬處罰幅度,《意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2.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的,由於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向公安機關報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肇事人的法定義務,而肇事人沒有履行義務,因此雖然可以認定為自首,但在決定對其是否從寬、從寬幅度時要適當從嚴掌握,對於肇事人同時具有酒後駕車、無證駕車等從重情節的,在決定是否從寬處罰時更要從嚴掌握。

3.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醉酒駕車,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具體決定對被告人的刑罰時,要綜合考慮此類犯罪的性質、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危害後果及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一般情況下,醉酒駕車構成本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並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行為的主觀惡性與以製造事端為目的而惡意駕車撞人並造成重大傷亡後果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因此,在決定刑罰時,也應當有所區別。此外,醉酒狀態下駕車,行為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實際有所減弱,量刑時也應酌情考慮。

綜合上面所說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交通法,而且這種行為也會使他人的生命安全帶來很大的傷害,因此執法人員在處理案件情況的時候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這樣才能更好的把犯罪人員繩子於法,從而讓受害者得到該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