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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傳票應該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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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傳票應該怎樣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一、相關知識: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7條、第18條、第19條對交通事故認定辦法作了如下規定: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八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第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在我國對交通的管理一向較為嚴格,相關的交通案件的駕駛者如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我國的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時,會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這類人進行相應的處罰,治理我國的交通違法行為和案件的犯罪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