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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車輛變賣了怎麼辦?

交通肇事 閱讀(1.92W)

一、肇事逃逸車輛變賣了怎麼辦?

肇事逃逸車輛變賣了怎麼辦?

肇事逃逸車輛變賣了的情況下,應當追回肇事車輛,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稿調整了傷人事故調查、鑑定意見稽核等程式,將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處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備不同的資質。意見稿還明確3種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

二、 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於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後,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後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肇事逃逸行為顯然是一種不理智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發生交通肇事情況後,應當由交警機關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責任的認定,在認定後進行明確的處罰和相關情況的處理,如果出現肇事逃逸行為的,不管自己是否認定為責任方,都需要以逃逸的行為進行處理,另外對保險理賠的索要也是極為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