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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超員20%怎麼處理入刑?

交通違章 閱讀(8.11K)

我國現在是法治化社會,人們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來解決自己的問題糾紛,超載現象人們在生活中經常遇到,要及時的去舉報來保障自己的權益。超載在我國屬於一種交通違章行為,是要對行為人進行處罰,那校車超員20%怎麼處理入刑?下面就詳細介紹。

校車超員20%怎麼處理入刑?

一、超載怎麼處罰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客車超載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貨車超載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怎麼才算車輛超載

超載,分為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兩種情況。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在法治社會中,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超載具體分為兩種情況,就是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這種超載是屬於一種很危險的行為,提醒大家不要出現超載的情況,保護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