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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輕便摩托車幾年報廢

交通違章 閱讀(1.88W)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

上海輕便摩托車幾年報廢

“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規定,並不是指連續3年未獲得檢驗合格標誌。現行機動車年檢規定是,非營運的全新機動車前6年是兩年一檢,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檢,15年之後就是半年一檢。按照這個計算標準,一輛全新的私家車,連續3次即連續6年未年檢就會被強制報廢。而對於超過15年的老舊車,連續3個檢測週期(即1年半)未獲得合格標誌,就將被強制報廢。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