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違章>

刑法校車超載司法解釋內容是什麼

交通違章 閱讀(1.51W)

現如今,自從優化生育政策實施開來,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因此家長對於子女的教育安全問題尤為關注。近年來關於校車出事故的現象時有發生,牽動著家長、政府各界人士的關心,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校車出現問題。我國也制定了刑法,對於這種行為進行了處罰。接下來,便是刑法校車超載司法解釋的相關內容了,一起來看一下吧。

刑法校車超載司法解釋內容是什麼

一、刑法校車超載司法解釋內容是什麼?

1、刑法修正案九隻是對校車和旅客運輸車的超載、超速行為規定為了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對具體情形並沒有做出規定,所以具體情形要等相關的司法解釋出臺。刑九已經施行,相信司法解釋很快就會出臺。

2、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實施,修正後的刑法條例明確,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這個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約束下的交通違法行為,今後將升級為犯罪。

3、刑法修正案(九)將危險駕駛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營運客車超員違法處罰的規定是,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的,記6 分,罰款200-500元。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員20%以上的,記12分,罰款500-2000元。(其中超員20%-50%的,記12分,罰款500-1000元;超員50%以上的,記12分,罰款1500元)

根據以上對營運客車超員違法的處罰,對客車司機的處罰結果是“丟飯碗”,但這依然不足以遏制客車超員的發生,血淋淋的事實和慘痛的教訓要求營運客車嚴重超員要入刑。

4、新法不僅約束司機,還同時約束了客車實際所有人和管理人,亂來都是要受到刑罰處罰的。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同時提到,對於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員、超速多少算是“嚴重”,算達到入刑標準,將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

刑法修正案九將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行為,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同時第二款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負有直接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國在不斷的修改制定法律,以促進法律適應現實情況的變化,例如我國對於校車超載等事項,作出了一定的司法解釋,使得人們在校車超載事故發生時,能夠容易地適用法律。所以我們需要熟悉一下,刑法校車超載司法解釋的詳細內容。當我們遇到事情可以進行一個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