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超載超速的法律規定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和《道路交通安全反》的規定,對於校車超載、超速扣分、罰款標準如下:
(一)校車超載扣分標準
1、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記6分。
(二)校車超速扣分標準
1、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9分。
3、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4、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記1分。
(三)超速罰款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具體實踐中,對於超速的具體罰款,以當地實行規定為準,以下標準可做參考: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罰款50元;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50%的,罰款200元;
3、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罰款500元;
4、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
5、超過規定時速100%的,罰款2000元。
再給你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根據校車超載的具體情況不同,他的罰款的力度也是有所差異的,比如說超載人員達到50%的,那麼通常情況下會進行200元的罰款以及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