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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人應該怎樣辦理

交通違章 閱讀(1.88W)

一、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人應該怎樣辦理

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人應該怎樣辦理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電瓶車逆行車禍,是否需要賠償要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來定:如果不負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負事故責任的,則應該根據所負責任比例來賠償對方的損失。

1.電瓶車我們又稱為“電動車”,它是由蓄電池(電瓶)提供電能,由電動機(直流、交流,串勵、他勵)驅動的純電動機動車輛。近年來,在我國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普及。

2.目前國內的電瓶車主要用於觀光載客、治安巡邏、搬運貨物之用,電動觀光車的主要用途是在公園、景區、休閒度假村、大學、醫院、高爾夫球場、房地產公司等場所用作載客,電動巡邏車主要用途是在車站廣場、人流密集場所進行治安巡邏,電動搬運車的主要用途是在工廠、港口碼頭、物流庫房等。

3.電動環衛車主要用途是用於清理場地、清洗路面、轉運垃圾等使用。電瓶車使用壽命一般為8至12年,其蓄電池使用壽命一般為1-4年。

4.瓶車發展歷史:源於19世紀80年代,用作私人轎車、載重卡車和城市公共交 通車。電瓶車的低速度、充電里程有限並不是缺點,而其無噪音、維修費低等優點使其得以普及。1920年之前,電瓶車一直在和汽油車競爭,後來電瓶車開始減少,因為電動啟動器使汽油動力車變得更具吸引力,加上大量生產使汽油車成本降低。

在我國交通管理一直是我國人身安全傷害較大的案件。我國的法律規定相關的電瓶車逆向行駛,造成相關的傷人事件的,應對相關的受害者進行相應的賠償,傷害情況較大的,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來擬補自身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