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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上小區門口機動車怎麼辦?

交通違章 閱讀(1.16W)

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上小區門口機動車怎麼辦?

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上小區門口機動車怎麼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已經明文規定了“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給予處罰。

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1.闖紅燈:違法的行人處以10元罰款,非機動車處罰50元。

2.在機動車道內通行:違法的行人處罰5元,非機動車處罰30元。

3.二人共乘:違者罰款10元。

4.非機動車時速超過15公里:罰款50元。

5.非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駛:罰款50元。

6.非機動車逆行:罰款20元。

電動車逆行出事故怎麼承擔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後,確定雙方責任時需要根據事故現場並結合以下情況做出:

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一)行為責任原則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術認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須考慮法律責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

電瓶車逆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為屬於非機動車逆向行駛,一般都會處以警告或者一定金額的罰款,除此之外,還會對肇事的電瓶車車輛進行扣留。對於逆向的處罰,非機動車的處罰力度都較小,交通部門在進行案件處理時,一般都會以逆行一方作為主要責任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