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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被扣怎麼處理違章?

交通違章 閱讀(4.6K)

一、行駛證被扣怎麼處理違章?

行駛證被扣怎麼處理違章?

違章後行駛證被扣了,本人拿著違章回執單、身份證、駕駛證,去去違法地車管所處理,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至作出處罰決定為止,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處理完後就可以領取行駛證。

1、未扣滿12分的,帶上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被扣憑證、交強險到車管所領回行駛證即可。

2、已扣滿12分的,將會暫扣駕駛證,需要重新學習科目一,考試通過後取回駕駛證,再參考步驟1取回行駛證。

二、違章的處罰依據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三、違章的記分依據

1、記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四、車輛違規辦理流程:

1、被電子眼拍到,只拿行駛證就可以了,到車管所處理。

2、超速違章需要拿駕駛證、行車證兩個證件及影印件到車管所。

3、被貼了罰單,要拿著罰單和行駛證到車管所。

4、準備好以上相應資料,到車管所檢視違章照片,確認自己是否真的違章。

5、自己確實已經違章,確認後就需要填寫處罰確認書。

6、交罰款,拿著確認書去車管所制定的銀行去交罰款,去指定銀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

7、異地違章需要到違章所在地車管所去辦理相關處理手續。異地處理的話有兩種方法,一個是自己去辦理,此方法比較麻煩。另外一個是託朋友辦理,託人辦理的話要把自己的資料寄過去。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章是屬於違反了交通法,只要一旦被查到違章那麼就會要進行處罰,但如果自己的行駛證被扣了,那麼就要親自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繳納,等扣留的期限滿了之後才會歸還行駛證,這也是為了處罰這些違反交通規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