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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和醉駕應該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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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和醉駕應該如何處罰

一、無證駕駛和醉駕應該如何處罰

新交規無證駕駛的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駕的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九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有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機動車駕駛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