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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上高速怎麼處罰 | 有哪些新規

交通違章 閱讀(1.99W)

一、新手單獨上高速將處罰200元

實習期上高速怎麼處罰?有哪些新規?

1、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200元罰款。

2、不貼“實習標誌”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誌。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後部貼上、懸掛統一標誌;貼上、懸掛標誌無法被正常識別;貼上、懸掛標誌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列印的標誌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 200元罰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領和增加準駕車型後未滿12個月的“新手”請儘快到交警部門領取免費“實習標誌”,並按規定貼上或懸掛。即日起,“新手”可以憑駕駛證到各個轄區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視窗、車管所(分所)領取實習標誌。

3、實習期記滿12分將登出駕照

“123號令”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換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衝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就將被登出駕駛資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登出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二、實習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陪駕人員是否需承擔責任

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調查證實的實習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過錯,認定事故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駕駛人應承擔事故相應責任。對於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完上文,我們瞭解了實習期上高速怎麼處罰的問題。新手如果沒有在有資歷 的陪駕人員陪同下上高速,且沒有貼實習期的標誌,則需要各罰款200塊。且不能被記滿12分,否則便以吊銷處理。而在陪駕人員的陪同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要認定各自的責任再予以相關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