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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作品版權登記認證協議

版權合同 閱讀(1.99W)

音樂作品版權登記認證協議

音樂作品版權登記認證協議

委託人:(甲方)詞曲著作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編: 

手機: e-mail:

報酬支付銀行及賬號:

受託人:(乙方)上海市文化藝術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號106室 郵編:200040

電話:021-62481351 021-62483323-106 

傳真:021-62481351

鑑於甲方作品為自創歌曲或擁有其版權及相關鄰接權(作品具體名稱見附件《作品登記表》).

鑑於乙方具有版權保護職能,接受委託後具有版權認證,版權保護,版權代理等相關許可權.

1.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將認證作品相關資料如:歌詞,曲譜,歌曲mp3,作者資料等上傳至乙方指定合作網站:原創天下,。並授權原創天下將甲方歌曲在本站進行展示、播放、推廣。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權登記認證費,在資料上傳後的三日內銀行匯款至 :戶 名:上海市文化藝術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

開戶行:022553-工行靜安寺支行

帳 號:1001255309214443206

或郵局匯款:收款人:上海市文化藝術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號106室

(3)甲方在得到版權登記認證證書日起,如發現有他人侵權現象,可向乙方舉報。乙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取證,並提供律師協助維權。

(4)甲方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5)甲方保證享有授權乙方委託的權利,並無以相同的方式授權於其他管理部門。

(6)甲方可以對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向乙方提出要求,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2. 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在甲方版權費到帳起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甲方音樂作品的登記認證工作,並將登記認證證書郵寄給甲方儲存。

(2)乙方需負責對甲方登記認證作品進行推廣及宣傳。

(3)乙方同意甲方授權,為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4)乙方在實施本協議的過程中,應尊重甲方享有的參與權、知情權,同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5)乙方為了有效保護甲方授權的權利,有權聘請律師代替甲方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如何訴訟及訴訟成本等,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商議決定。

(6)乙方受託甲方授權的權利帶來的收益(含訴訟收益),按實際收益扣除 10 % 服務費後,及時支付給甲方。(稅收各自承擔)

(7)乙方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甲方授權的權利得到儘可能有效的保護。

3. 所得利潤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甲方金額按甲方指定友情連結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按《稅法》規定各自繳納稅收。

4. 本合同有效期為5年,至期滿前60天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5年,之後照此辦理。

5. 甲方有權通過終止本合同收回授權乙方代理的權利,但應書面通知,在通知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畢止。

6.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 本合同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9. 本合同視同授權委託書。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