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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殖戶搬遷補償多少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9.52K)

看具體情況定。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補償標準,具體的補償金額可諮詢當地政府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建設單位應該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政策,按照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相應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2、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照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如果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如果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開始協商徵地後突擊搶栽和違章建築物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予遷移費或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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