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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國家錢無力償還怎麼辦?

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95K)

一、欠國家錢無力償還怎麼辦?

欠國家錢無力償還怎麼辦?

欠國家錢無力償還可以申請減免或者是申請分期還款。欠債人無力償還通常有如下處理方式:

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債務人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欠債人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償還時執行。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援,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二、欠款起訴地點如何確定?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欠款未還款的相關的情況,都是需要及時的通過協商或者是其他的合法方式解決的。如果是欠付國家的錢,那麼也同樣的是需要採取這種方式來解決,比如說因為經濟方面確實存在困難,可以申請減免或者是申請分期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