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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房屋的租賃通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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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房屋的租賃通用版合同

正規房屋的租賃通用版合同

出租方(甲方):簽訂地點: 出租房屋地址及名稱: 電話:簽訂時間: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承租方戶籍地: 甲、乙雙方根據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坐落:號街面房、間數間 面積:㎡、房屋結構:框剪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月租金年租金元,租金總額(大寫)元(大寫:)。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租金年一付,提前1個月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物業公司,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除餐飲業、型材加工等汙染嚴重的以外。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承租人負擔:室內設施及裝修。  第八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修的範圍是:不破壞原有結構前提下經甲方書面認可可以進行內部裝修改造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乙方增設可移動的設施裝置歸乙方所有,乙方增設的不可移動的設施裝置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出租人不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 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遲交付出租房屋1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