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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法 | 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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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法 違約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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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承租土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或者發生合併、分立的,由承擔其權利、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繼續履行土地租賃合同。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繼續履行土地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