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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協議書樣書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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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協議書樣書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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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市×××路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為3萬元/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為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國家徵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萬元。

第九條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