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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使用權租賃合同中的交鋪

商鋪租賃合同 閱讀(8.31K)
商鋪使用權租賃合同中的交鋪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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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使用權契稅要交嗎

不用的,這個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以3%稅率徵收契稅。大多數的是針對這個轉讓的情況,而不是租賃。所以說,這個情況是不用交這個契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