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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機租賃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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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機租賃合同範文

升降機租賃合同範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

第一條:裝置名稱:施工升降機 規格型號:

數量: 

安裝使用地點: 

第二條:使用期限的界定方法:自裝置安裝、除錯完好後交付使用時,開始計取費用(以乙方籤認的裝置交接使用通知單日期為準)。

第三條:費用計取方法、結算依據及付款方式

1、升降機租賃費為 元/月,含升降機司機工資(司機由出租單位安排),不足整月按實際使用天數折算。升降機使用過程中如遇春節、農忙或其它原因停工時,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單位,停工期間不收取租賃費。

2、進出場運輸、裝卸車及安、拆費用由出租單位承擔。

3、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裝置進場安裝時間。

2、承擔裝置基礎施工。(基礎所用材料及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提供裝置安、拆所具備的條件(作業場地、吊車進場道路;包括臨時電源線引至塔機配電箱,以及其它障礙物的清理),確保安、拆作業的順利進行。

3、裝置使用期間,應負責裝置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破壞和偷盜。若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確保人、機安全。

4、裝置頂升及安裝附著時,由甲方負責。

7、裝置使用完畢,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時退場,視為正常使用,按照4000元/月繼續收取租賃費直至裝置退場。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裝置轉租和抵押。

第五條:甲方責任:

1、按約定時間組織裝置進場,保質保量完成安拆任務,按時保養機械裝置,保證正常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2、提供技術資料,配合乙方對基礎進行驗收。並負責辦理升降機安裝申報手續及檢測報告。

3、使用期間裝置發生故障,甲方司機應抓緊時間搶修。現場解決不了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維修人員5小時內必須趕到現場,一般故障應在2小時內搶修完畢,特殊情況盡最大努力縮短修理時間,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每月機械故障時間累計超過1天,租賃費按日扣除,並賠償乙方相應停工損失。

4、升降機司機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工地管理,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做到優質、高效。不能發生頂撞專案管理人員事件。如有事外出應向專案部請假,並保證施工現場需要,根據施工安排必須加班加點,否則造成影響工程一次罰款500元。

5、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乙方指揮人員的違章指揮,保證施工安全。

6、在安、拆和施工中因裝置故障及違章操作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負責。

7、根據《機械裝置保養規程》的規定,甲方應加強裝置的保養和維修,其各部件安全效能必須符合國家規範及有關規定,保養維修更換部件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8、本協議自裝置使用費結算完畢後自動失效。

第六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乙方: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