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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用品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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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用品租賃合同

婚禮用品租賃合同

1.婚禮用品出租時須繳納與出租價格相等的押金。押金在婚禮用品歸還時返還。

2.婚紗禮服出租時當面驗看有無破損和汙跡。歸還時發現有新汙跡,而汙跡不能清洗則扣除50%的押金。歸還時發現有新的破損和大面積(佔衣服的5%)不能清洗的汙跡,照衣服原價賠償。

3.婚禮配飾(頭紗、手套、披肩、項鍊、耳環、皇冠)出租時當面驗看,歸還時如發現有新的破損和汙跡照配飾原價賠償。

4.婚禮用品須按預定時間歸還,逾期一天加收50元,以此類推。

出租人:___________

租賃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