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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租賃協議書範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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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租賃協議書範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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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簡稱甲方)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船名、規格及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計算,船員勞動報酬壹萬五仟元整(¥15000.00)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叄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4500.00 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採用先付後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叄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進度支付租金,餘款待工程完工後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 2011年 2 月 26 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衝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後,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後辦理退還手續。

第四條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武漢港15碼頭及漢江漢川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後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並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後,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並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並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並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使用該船舶。返港後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後,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並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後不得異議。

第五條 船舶維修、保養 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乾的方式委託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託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並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區域性改造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並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徵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 漢江新溝 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並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 漢江新溝 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並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懸掛訊號標誌、﹙訊號標誌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裝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後,如甲方需繼續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於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餘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_____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