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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租房合同怎麼寫

租房合同 閱讀(3.3W)

一、門面租房合同怎麼寫

門面租房合同怎麼寫

門面租房合同主要內容包括:

1、 確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即出租方與承租方;

2、 對合同標的物(某門面)的描述及用途;

3、 該門面的租賃期限;

4、 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證金等;

5、 設施及費用承擔;

6、 甲方責任和義務;

7、 乙方責任和義務;

8、 合同的解除;

9、 違約責任;

10、 其他補充約定;

11、 雙方簽字蓋章、寫明聯絡方式並註明日期。

二、門面租房合同的法律特徵

(一)門面租房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門面租房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門面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門面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二)門面租房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門面租房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門面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門面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門面使用權,故該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三)門面租房合同具有臨時性。

門面租房合同讓渡的是租賃門面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門面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門面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係,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門面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從上文中可以看出,門面租房合同屬於諾成合同,也就是說,租房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需要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門面,而且交付的門面也需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故而,合同的規範性是不容忽略的。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門面租房合同怎麼寫”的相關知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