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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廠買土地使用稅不交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經濟適用房 閱讀(2.23W)

在我國稅收的種類還是比較的多的,比如說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等等,當然每一種稅相關的納稅人都是必須進行繳納的,如果不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繳納稅款的話,在我國的法律當中對此是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的,不繳納是會受到嚴肅的處理的,下面就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開廠買土地使用稅不交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開廠買土地使用稅不交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企業不交土地使用稅最嚴重會有按《稅收徵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徵管法》第四十四條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稅務機關可以採取的措施有凍結賬戶、扣押拍賣企業的財產等措施。

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正確的,如果開廠買了地之後便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話,那麼是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的,同時如果不能很好的進行處理的話那麼還可能會構成相應的犯罪比如說逃稅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