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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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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廣州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週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符合政府公佈的收入標準。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

(3)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群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1)每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收養關係。

(2)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年滿30週歲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孤兒年滿18歲後,可獨立申請。

三、非廣州市戶籍申請條件

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1、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

2、高階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四、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流程

1、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受理、初審及公示;

3、經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區民政部門複核後,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民政部門公示和批准。

注意事項: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須明確是領取住房租賃補貼自行解決住房,還是輪候公租房;選擇承租公租房的申請人須選擇擬承租公租房的區域意向。

在申請公租房時,還可以申請公租房保障,但都有對應的條件,況且廣州戶口和非廣州也是相差很大的。相關流程還是要跟當地政府辦事處的具體條文相對應,可能步驟會略微繁瑣,但辦完成就可以保障自己在廣州有一個落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