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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定金協議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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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定金協議怎麼寫?

買房子交定金協議

購房定金協議

甲方(出售方):

乙方(買受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房屋權屬面積 平方米,房屋成交價格為 萬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

二、甲方確保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

三、甲乙雙方約定於 年 月 日之前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簽定與交易地點為,甲乙雙方如不按時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則作違約處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理。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則視作違約。

1.甲方若違約,則應退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定金金額100%的違約金;

2.乙方若違約,乙方則應放棄收回定金的權利,所付的定金視作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六、甲乙雙方在此宣告,均已認真閱讀本協議,已全部知曉所有條款所約定的內容,並自願遵守及依照所有條款履行本協議。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購房定金其性質對於商品房認購書為違約定金,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為立約定金。立約定金並不能擔保契約得以成立,僅能擔保當事人積極誠實地訂立契約。只有在一方當事人違背誡信原則,存在違背商品房認購書或其他締約過錯行為時,方可對其適用定金罰則。對於商品房認購書未確定之內容協商未果而一方拒絕簽約,不應對其適用定金罰則。

購房定金的注意事項:書寫時勿將"定金"寫成"訂金"。"定金"是法律術語,通常視為購房預付款,購房戶如交納了"定金"又不打算購房,應有權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買房子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因此雙方在寫定金協議的時候,肯定要先把出售方和買房子的這一方的相關個人情況都寫清楚,然後最重要的就是這套房子的所有權,還有他的房屋產權是否都是乾淨清白的,以及雙方什麼時候交房以及雙方的定金具體約定是多少,違反了這個合同,雙方應該怎樣承擔違約責任都要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