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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房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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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住房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公租房住房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單位領導您好:

我是__________部門職工叫___________,現與父母一起租住在單位附近的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因參加工作後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這裡租房,父母戶口均在外地(視情況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暫時沒有購房能力,現在每月房租壓力很大且時刻面臨漲房價或二次異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單位有公房面向職工出租(售),特向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請各級領導百忙之中給予稽核,研究批准為盼!我將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貢獻以報答組織對我生活上的關懷和照顧。謝謝!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公租房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

第三十條 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租房需要由當事者本人來進行申請,一般在申請時就需要先寫申請書,把自己所申請的原因,以及現在的困難情況全部的在申請書中註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在申請時也可以多諮詢,這樣可以避免自己浪費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