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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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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北京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1、“三房”輪候家庭

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2、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同一戶籍的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3、產業園區

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除了以上三種,北京市還開展了面向京籍無房職工家庭和“新北京人”兩個專案試點,具體要求如下:

4、京籍無房職工家庭

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申請人具有房源分配區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房源分配區工作。

注:詳細申請條件以專案公告要求為準。

5、外省市來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須是在京有穩定就業,且從事的產業行業不得在禁限目錄範圍內;

二是要求家庭成員在京均無住房,在京沒有購房記錄,且未享受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與居住證政策掛鉤,要求已辦理居住證。

申請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5週歲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60個月。

國家的有關法律上對於公租房的限定條件是較為明顯的,但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繫在法律上的會有一定的支援,因此自己需要多加註意有關法律上的限定進而直接維護自己的利益,儘量減少自己不必要的法律衝突,但是問題的處理會有不小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