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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生效的權利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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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生效的權利轉讓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同權利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1、須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權利,且轉讓不改變該權利的內容。合同權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或者已消滅的合同權利轉讓的,即為標的不能,轉讓合同無效。

2、轉讓人與受讓人須就合同權利的轉讓達成協議。轉讓合同權利為處分權,因此讓與人首先應有轉讓合同權利的許可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