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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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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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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注意事項


1、在起草有關股權轉讓的檔案前,應到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工商登記部門查閱並影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因為要起草的有關檔案都必須和工商登記部門存檔的資料保持前後銜接一致。

2、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是股權轉讓中最重要的環節,必須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例如股權轉讓份額、轉讓價格、轉讓價款、交割日期、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等。建議由律師或專業人員起草具體條款內容。

3、受讓方在交易過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義務,為了防範受讓方不履行支付股權轉讓的對價風險,股權轉讓合同應明確約定定金罰則或違約賠償的範圍、計算方法,轉讓方可要求受讓方作出保證或提供擔保。

4、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同時還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訂後的公司章程。

以上就是關於“股權轉讓是否必須公證”這一問題的解答。我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強制規定股權轉讓必須公證,但是可能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因此在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時進行公證能更好地維護雙方的利益。並且,由於股權轉讓問題複雜,注意事項也是較多的,在協議中約定定金罰則等都是十分有必要的。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