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保險合同糾紛如何投訴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1.03W)
保險合同糾紛如何投訴
律師解答:不用投訴,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有糾紛不用投訴,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
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審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負責,立案庭受理後開具交費通知單,到銀行交費,交費後持銀行開具的交費憑據到法院的財務部門換訴訟費收據,然後再將該收據交立案視窗,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訴之前,原告為了執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