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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訴訟代理人需要提交什麼手續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9.68K)

訴訟代理人除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1.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
4.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
5.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群、單位的證明材料;
6.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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