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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營業執照需要什麼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7.49K)

營業執照一般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設立公司的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股東的身份證明。
4、董監高人員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影印件。
5、委託代理人證明。設立公司需要具體的經辦人,公司股東應當給經辦人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委託其辦理公司登記註冊事項。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7、公司註冊地址的使用證明。若是註冊地址是股東自有的房產,應提供房產證的影印件和股東的身份證件。如果註冊地址是租賃房屋,應當提供出租人的法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影印件、簽字或者蓋章的不動產權證影印件、簽字蓋章的房屋租賃合同,以及租金髮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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