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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車輛違章分怎麼辦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1.12W)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在辦理車輛所有權轉移登記前,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本應由車輛的原所有人處理完畢。
但進入司法拍賣程式的車輛,車輛原所有人即被執行人往往下落不明,有時候甚至連違章的實際駕駛人都無法確定。因此,通過司法拍賣的車輛在過戶過程中,就出現了買受人需承擔違章扣分的現象。
在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但因實際駕駛人無法確定,可僅對機動車所有人處罰,不予記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一條委託人委託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
第四十二條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檔案、資料進行核實。拍賣人接受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拍賣合同。
第四十三條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鑑定的,可以進行鑑定。鑑定結論與委託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院拍賣車輛違章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