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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是怎樣的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是怎樣的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二、對侵犯智慧財產權有如下處罰方式:

1、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轉移、隱匿、銷燬的有關財物、資料;

3、消除現存物品上侵權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專利標記、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專利標記、特殊標誌;

5、收繳直接用於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