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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的職務作品的歸屬權是屬於誰?

著作權 閱讀(7.09K)

一、設計師的職務作品的歸屬權是屬於誰?

設計師的職務作品的歸屬權是屬於誰?

職務作品的歸屬一般要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如何進行協商的;

(一)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一般職務作品,是單位職工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文學、藝術類作品。“工作任務”,是指單位職工在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這類作品,著作權由作者(單位職工)享有。但單位在其業務範圍內有權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二)特殊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特殊職務作品,是職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科學技術類作品。科學技術類作品,包括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也可歸入特殊職務作品。

對特殊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第17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條文所說的合同,應當是書面合同。

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職務作品同於法人作品。

綜合上面所說的,職務作品的存在就是屬於在單位裡面創作的作品,而對於此作品的權利不一定都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享有;對於一些特殊的職務作品只要是沒有完全的利用公司的物質來進行創作,那麼這個作品的歸屬就會隨著不同的情況來進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