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著作權保護期限規定

著作權 閱讀(2.27W)

著作人身權是永久保護,著作財產權是作者終生以及死後的50年。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享有著作權的作者可以決定是否對他的作品進行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同時也要知道,著作權是有期限的。
《著作權法》
第三節權利的保護期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電視、錄影和攝影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著作權保護期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