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作品,又稱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礎上,經過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
1、改編,即指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行為。
2、翻譯,即指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為另一種語言文字的行為。
3、註釋,是指對文字作品中的字、詞、句進行解釋。
4、整理,是指對內容零散、層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進行條理化、系統化的加工。
二、申請作品著作權怎麼辦理的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表一套
1、作品名稱、作品類別(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電影、電視、錄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
3、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
4、作者情況、著作權人情況。
5、申請者簽章。
6、表格內容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端正清晰,不得塗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權保護中心填寫。
(二)申請者身份證明
1、個人申請者:身份證影印件。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
(1)營業執照影印件;
(2)委託書(委託代理者申請登記);
(3)受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作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5)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影印件;
(6)作者對版權歸屬的說明書或協議的影印件。
(三)權利保證書
1、個人申請者:必須有本人簽字。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必須有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四)作品自願登記申請書
1、申請作品的完成時間、由誰完成的。
2、作品的名稱。
3、提出作品登記自願申請。
4、簽章,申請者,簽字即可;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五)作品自願登記說明書
1、內容簡介(作品主題、中心內容,簡述作品的主要特徵、特點)。
2、創作過程(作者身份、具體過程、申請目的、作品使用範圍)。
3、簽章,申請者,簽字即可;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作為演繹者,演繹作品,包括改編、整理或翻譯,都是演繹作品。如果有很好的演繹,有權利申請版權。只需要準備好申請材料並向相關部門提交資訊等相關證明,然後按照規定繳納報名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