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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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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留守兒童的人身權利難以維護


我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兒童,由於年幼,他們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呵護。近年來,發生在廣大農村留守兒童身上的自殺,溺水,奸幼等各種悲劇頻頻上演。例如,3年前,同樣在畢節市七星關區,5名男孩街頭流浪多日,夜間躲在垃圾箱裡燒炭取火禦寒,最終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5人均為留守兒童,父母多半在外地打工。這些都是因為沒有得到父母的照顧而發生的悲劇。

這種情況對於留守兒童們的受監護權、受教育權、人身權利都無法保障這些權利的實行。我們也要杜絕這種行為,我們是有義務去撫養孩子的,撫養不單指金錢的付出,而且還需要陪伴與教育。同時,我們也希望社會各個部門能夠緊密配合,早日解決留守兒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