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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期如何規定的

著作權 閱讀(1.12W)

1、作品的作者為公民的,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50年的終止時間為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非法人單位的作品及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自作品首次發表時起算,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著作權法》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作者死亡後,作品在著作權保護期限內,由其繼承人保護這些權利不受侵犯。作者無繼承人或作品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限即已經進入公有領域,則由國家保護這些權利不受侵犯。
由此可見,創作作品的作者為自然人,終身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期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