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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可以在離職後自己生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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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發明可以在離職後自己生產麼?

職務發明可以在離職後自己生產麼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自己生產的,這需要看合同中的約定,從專利內容來看,與發明人在職期間工作內容及原公司致力開發的技術創新成果密切相關,一般在離職以後也不能出賣公司的商業祕密的。

企業在對員工流動進行管理時,應當關注員工離職後的去向及其作為發明人新申請的專利,必要時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招錄新員工的企業也應對剛入職員工新申請的專利進行必要稽核和檢索,避免權屬糾紛。

認定離職後作出的發明創造是否屬於職務發明創造,除了“離職後一年內”這一期限的限定外,更應考量係爭專利與員工在原單位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以及與原單位已有技術的關係。員工離職後一年內作出的專利技術,其內容與在原單位本職工作、分配的任務具有較強關聯性的,認定屬於職務發明創造。

二、哪些發明屬於職務發明?

下列發明屬於職務發明: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

2、履行單位在本職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

3、退休、調離原單位後或者勞動、人事關係終止後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但國家對植物新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主要利用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但約定返還資金或者支付使用費,或者僅在完成後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驗證或者測試的除外。

假如職工的工作就是完成職務發明創造,公司一定會提前跟職工簽訂相應的協議,在協議書中應該有關於離職以後多長時間之內不能使用該職務發明的條款,離職之後的員工如果違反了這樣的約定,那是會構成專利侵權的,是要承擔侵權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