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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作品約定合同是否包括著作權人?

著作權 閱讀(1.27W)

一、職務作品約定合同是否包括著作權人?

職務作品約定合同是否包括著作權人?

職務作品約定合同不包括著作權人,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只能按法律規定的情形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後一定期限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怍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部分等同於法人作品。

二、如何認定職務作品

認定職務作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作者與該單位具有勞動關係,作者有權從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該單位為工作人員提供的工作條件,同時就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範圍內安排的任務,並接受單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監督和指導。

2、創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單位的性質而提出的工作任務。

3、創作作品應當屬於作者的職責範圍,單位在作者的職責範圍之外並在單位的正常業務之內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雙方有新的約定,不屬於法定的職務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創作,而不是依單位意志創作。如果是按照單位的意志創作的作品,不是職務作品,而是單位作品,即應視單位為作者的作品。

職務作品是否歸屬於單位所有,主要是需要看創作過程之中,是否利用了單位的物質資源,或者該作品是否是基於工作的原因才創作出來的,若不是,此時就可以被認定為是職員個人所有,此時單位是有優先使用權的,職員不得隨意讓除單位外的第三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