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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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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怎麼處罰

被告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怎麼處罰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假冒他人專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專利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1、賠償數額的標準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實用新型專利侵權非法所得達到三萬元的,對侵權人的處理一般會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且沒收或者銷燬侵權的商品,並且可以對侵權人進行罰款,同時也應當對被侵權人進行賠償。